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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8年GDP计划增速6%:实现该目标需艰苦努力

时间:2019-03-27 16:06 类别:吉林

2017年吉林省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税收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0.5%,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3%,稳定在千亿元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7%和6.8%;城镇新增就业53.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6.4%;城镇登记失业率3.5%;CPI上涨1.6%。
 
对于2018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安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提出,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该增长目标的设定,一方面是综合考虑今年国内外复杂发展环境,以及吉林省潜在增长率和产业、需求等支撑因素,实现这一目标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另一方面,6%左右的增长目标处于合理区间,既有利于解决就业稳定等民生问题,又能统筹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的需要,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同时也是与“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
 
在改善民生方面,草案提出,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稳中有降态势;价格水平基本稳定,CPI涨幅3%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2%,财政民生支出保障进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再减少10.2万人,贫困村退出539个。从2018到2020年,计划省财政每年在财政专项扶贫增量资金中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和贫困村脱贫攻坚,着力破解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等难题。
 
草案还提出,吉林省要在2018年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带动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下大气力治理雾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超过77%。推进松花江、东辽河、伊通河、浑江等重点领域治理,稳步提高主要江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确保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草案明确,同时要推进节能减排,2018年要加快建设18个低碳能源示范县新增清洁供暖面积800万平方米,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统筹搞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清收还林25万亩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化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抓好草原生态保护,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快建设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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