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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无条件批准并购案一览

时间:2016-01-25 16:55 类别:中国

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部门分工负责反垄断执法。其中,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即通常所说的并购、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曾处理过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附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等20余起重大集中交易。

  截至2014年6月30日,商务部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838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共23件,禁止经营者集中案1件。

2008年 2008年,商务部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17件,其中附条件批准一件,无条件批准16件。其中比利时英博啤酒集团斥资520亿美金收购美国AB公司是中国《反垄断法》生效实施以来的第一个获得商务部批准并进行公告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2009年 2009年,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立案87件,审结67件,绝大部分获得无条件批准,其中禁止1起,附条件批准5起。
2010年 2010年,商务部共接受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130多起,立案120起,审结117件,其中附条件批准1件,申报方申请撤回2件,其他案件均无条件批准。
2011年 2011年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反垄断申报194件,同比增长43%;立案179件,同比增长52%;审结160件,同比增长40%。在已经审结的160件案件中,制造业占64%,共103件;其次分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8%,共13件;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占6%,共10件。从案件最终处理结果来看,无条件批准151件,占94%;其中包括大家较为熟悉的百胜收购小肥羊、雀巢收购厦门银鹭等等。
2012年 2012年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201件,立案186件,审结154件,其中附条件批准6件,立案后撤回6件,无条件批准142件,占92%。2012年,商务部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共6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是2008年以来最多的一次。
2013年 2013年案件略有增加,商务部收到申报224件,同比增长8%;立案212件,审结207件,其中附条件批准4件。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共审结740件案件,其中无条件批准717件,约占97%;附条件批准22件,禁止1件。
2014年 2014年上半年,商务部审结经营者集中案113件,其中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110件,附条件批准生产者集中案3件。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公告及相关新闻发布会,经计算后得来,可能会有遗漏或错误,权威数据以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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