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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李光辉:2016我国与世界经贸合作成果丰硕

时间:2016-12-26 16:18 类别:区域经济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在经济外交重大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国与世界的经贸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周边经贸合作成绩突出

    十八大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得以扎实推进。我国的周边经济外交以我国沿边地区为重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了我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

    为推进沿边地区的开发开放,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沿边地区开放开发规划(2014-2020)》(国发〔2014〕24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等重要的关于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这些意见从沿边地区体制机制创新、双边经贸合作、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对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务实合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提升了我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

    为提升双边经贸合作的层级和水平,我先后与越南、老挝、蒙古国等国签订了双边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

    截至今年10月,我国对周边国家的货物贸易出口额达到4330.26亿美元,占我国货物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5.02%;我国从周边国家的货物贸易进口额达到3841.86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1.40%。

    自贸区建设成效显著

    在新型大国关系建设的指引下,我国加快推动了自贸区建设的步伐。从2002年与东盟签订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开始,我国的自由贸易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一地到多地,目前已经遍及世界五大洲。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已形成涉及35个国家和地区、涵盖四大洲的自贸区网络。我国已先后与东盟、香港、澳门、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台湾地区、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签署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在谈自贸协定7个,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

    2003—2015年,我与自由贸易伙伴成员货物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6.66%,比同期我对外贸易的年均增长率高出12.98个百分点。我与自由贸易伙伴成员货物贸易额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9.20%增加到2015年的33.66%。12年间占比大幅增加了24.47个百分点。我对自由贸易伙伴成员货物出口额占我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7.06%增加到2015年的35.29%;我自自由贸易伙伴成员货物进口额占我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从2003年的11.47%增加到2015年的31.44%。

    此外,我从自贸伙伴实际进口产品税率进一步下降、零关税税目逐步增多。2002年—2015年,我从自贸伙伴成员实际进口产品的加权平均税率从7.38下降到1.86,比全部贸易伙伴的税率下降幅度多出1.37个百分点。我从自贸伙伴成员进口产品零关税税目占比从2002年的5.56%增加到2015年的60.84%,大幅提高了55.28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10月,我国对自贸伙伴国家的货物贸易出口额达到6260.99亿美元,占我国货物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6.14%;我国从自贸伙伴国家的货物贸易进口额达到4771.23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9.04%。

    “一带一路”建设硕果累累

    2015年3月,我国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了“一带一路”合作的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和合作机制。

    2015年全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约为10030亿美元,占比超过我国外贸总额的1/4。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达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占总额的12.6%。我国已与17个国家开展了机制化的双边产能合作,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合作样板和“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

    2016年是我国与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拓展之年,“一带一路”建设成果更为丰硕。截至今年10月,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出口额达到4912.51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8.41%;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进口额达到2817.84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3.05%。(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 李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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