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成经济发展新引擎 山东消费者如何“我做主”?
时间:2016-03-16 16:49 类别:山东
今年3·15消费维权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新消费”这一新兴热词出现在了老百姓眼前。那么到底是什么新消费?哪些人会更青睐新消费?“新消费我做主”消费者究竟要如何做主?围绕这一系列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什么是“新消费”?
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消费”一词,并指出中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明确提出将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作为消费升级的六大重点领域。
那么到底什么是新消费?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建中认为,所谓新消费是相对于传统消费而言,从狭义角度看,是商品和服务的提质升级和新兴消费;从广义角度看,应涵盖新消费主体、新消费需求、新消费对象和新消费方式等。
纵观2015年,在经济新常态的驱动下,消费者的消费观、消费理念、消费模式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新变化,消费结构正从传统消费转向新消费升级。根据国家商务部提供的数据,2015年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66.4%,较2014年增长了15.4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经济增长“稳定器”的作用,实现了经济增长由投资和外贸拉动为主向由内需特别是消费为主的重大转型。这其中,“新消费”功不可没。
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国内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智能绿色产品销售旺盛,服务消费增长较快,区域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其中,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1.6%,一级耗能冰箱、空调销售量分别比冰箱、空调类销售量增速高出13.3和12.9个百分点,全国餐饮收入和票房收入分别增长11.7%和约5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8%。
哪些人青睐“新消费”?
“现在出门基本可以不用带钱包了,连我们家楼下的小水果店都能用手机支付了。”济南“80后”市民赵先生这样解释他眼中的“新消费”。
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消费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宅在家里饿了,可以用订餐APP,商家便会送餐上门;如果想出去玩,可以用打车APP,出租车便会停在楼下等待乘客上车;出门忘带钱包也不用担心,只要拿着智能手机,就可以通过“扫一扫”或是手机转账及时付款;想看电影、想K歌,各类团购网站、APP上都能找到团购券、打折券;想去医院看病,在手机APP上动动手指就能预约挂号;想要在国内买到国外的商品,各大电商网站和海淘类APP便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新消费早已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入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生活中。
而在济南“90后”消费者小夏的认知中,新消费不仅仅是消费模式的改变,更是消费理念的革新。
不久前,小夏通过某电商平台花费3000多元购买了一个知名品牌的智能马桶盖,这令小夏的妈妈感到非常不可思议。“我妈那一代很多人觉得,花这么多钱就买个马桶盖简直浪费钱,可我觉得我更看重的是智能马桶盖所带来的舒适和卫生。老一辈总想着花钱买实惠,我们这一代的消费观更多的是花钱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小夏说。
王建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山东省消费者的素质和消费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消费观念发生了转变,消费主体正在朝多元化发展,个性化消费等新的消费需求不断出现,绿色消费、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消费习惯。
新消费下,消费者如何“我做主”?
当下,新消费带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少。以网络消费为例,当今网络售假、信息泄露、网络诈骗、质量问题等也已屡见不鲜。新消费下,消费者如何“做主”、维权,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
王建中表示,“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王建中呼吁全社会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此外,要大力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积极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前秘书长武高汉指出,目前消费市场整体向好,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些侵权行为,他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各行业要制定完备的行业规范,鼓励同行举报,此外,还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维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亦表示,新消费时代,经营者应诚信经营,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在消费时应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充分的了解,必要时刻利用录音笔、手机等工具记录消费过程,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