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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财政: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 发展的路径选择

时间:2015-12-15 11:07 类别:山西

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

  金融振兴是当下山西经济社会领域最热的议题。金融,正成为山西经济社会的高频词。金融振兴,已成为全省上下转型发展的共识。无论是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还是微观经济主体,如何在金融振兴背景下强化服务、主动对接,协同推进,引导金融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与金融具有紧密的联系性,两者的调控目标都是加快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进而推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因此,财政在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的同时,协同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时显得尤为重要。

  一、晋城市实体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现状

  建市30年来,晋城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手段,加大对晋城市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极大地发挥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激发了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当前,社会大部分有效供给,均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中坚力量,既是解决社会就业的主力,又是扩大内需的生力军,事关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数据统计,2014年末,全市各类中小企业组织已发展到6.23万家,从业人员达58.05万人,经济增加值完成618.01亿元,占GDP比重达59.66%,实现利润131.30亿元,上交税金79.09亿元,占财政收入的38.15%。金融支持方面,2014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22.08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20.71亿元,外汇各项贷款余额为2246万美元。据对全市15个重点行业贷款的监测,2014年,15个行业的贷款新增38.62亿元,占全市本外币贷款增加额的67.4%。其中,煤炭行业贷款新增45.51亿元,占79.4%。装备制造、煤化工、电力、钢铁等14个行业的贷款减少6.89亿元。12月末,全市重点监测的15个行业贷款余额为590.85亿元,占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的64.1%。从具体投向看,2014年,信贷主要投向了煤炭和煤化工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达504.28亿元,较以前年度有大幅增长,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其中,银行贷款融资占比下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11.36%;实体经济通过委托贷款渠道获得的融资显著增加,占比大幅提高。委托贷款增加364.93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2.37%;直接融资比重同比提高。2014年企业债券融资68.7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13.62%,直接融资主要由晋煤、兰花、阳泰等煤炭和煤化工行业的大型企业实现。据此看出,全市的融资结构有了明显的优化,间接融资虽仍是我市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但银行信贷的占比逐渐降低,同时直接融资的比重在逐步提高。但从支持企业和行业类别来看,金融资金仍以支持大型企业为主,且绝大份额分布在煤炭及煤化工行业,长时期以来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现象并未有大的改观,并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主要政策工具,决定它必然是消除市场失灵、解决市场资源有效配置问题的最有力手段之一。因此从财政协同金融支持的角度,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以切实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显得尤为必要。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的产生,概括而言,有中小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以及金融结构和金融体系的问题两个方面。从中小企业内部自身来看:一是中小企业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问题。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性的地域性企业,大都实行家族式管理,因此内部治理较为薄弱,往往一些决策由企业领导一人决定,难免会使决策带有片面性,有些属于承包经营性质,“捞一把就走”的短期行为还在相当一部分经营者中存在,但仍然有一部分的企业经营者,致力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于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企业管理不尽人意。二是中小企业经营透明度低,信息不对称严重。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多是通过银行信贷市场,经营不透明直接造成企业经营者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往往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关键。从金融结构和金融体系来看:一是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完善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现阶段我市金融市场仍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比较发达的间接融资体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大金融”很难满足“额度少,批次多”的中小企业的需求。二是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商业化、股份化的全面改造和市场化的运作,银行已然回归企业的市场地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其经营目标,在企业服务的过程中越来越树立市场意识,经营决策越来越自主化。这就必然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越来越重视风险意识,在发放贷款等金融服务中产生了强烈的自主选择性,各家银行都把追求质优、有发展潜力、前景动力的大企业作为自己的服务对象,而忽视了大量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同时,银行从成本、风险收益的角度考虑时,也往往把贷款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竞争激烈、发展前景不明、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排斥在服务范围之外。三是中小金融机构不够发达,尚未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具有专业性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导致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全面,缺乏针对性。从而加大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影响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晋城市政府在加强金融工作,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对我市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和保障水平。但还要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与之相对应的市场要素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相较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市金融业的发展还不够活跃,市场还不够繁荣,与全国发达地市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全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的实施还不相适应。为此,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发挥财政作用,用好财政资金,激发金融效应,推动金融振兴,是现阶段亟需要做的工作。

  针对晋城市金融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现状,未来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建立金融资本引导机制。制定财政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定向增放贷款的措施,发挥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导向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及重大产业,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制定专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和众筹平台等其他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四是鼓励资产证券化。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对金融机构承销并成功发行的银行信贷资产、企业专项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收益权和公益项目资产等特定种类资产证券化项目,市财政按发行金额和相应期限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五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融资担保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发放的小微企业、涉农、扶贫、助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出现损失并经确认后,及时给予补贴。此外还可取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盈利要求,降低担保收费,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六是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市县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支持保障机制,降低银行的风险预期和抵押品处置难度,破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七是鼓励引导加大信托融资的力度。依法引导、支持、规范各类公募私募基金,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将其融积的社会资本引入实体经济和公益性项目。

  八是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鼓励引导我市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推动我市各类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参与和对接,引导中小微企业将自己的日常业务和创新创业项目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推介。

  九是鼓励各类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积极推动各类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金融租赁公司、参股证券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支持开展专营式金融服务。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引导其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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