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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征管系统有望2018年建立 提高直接税比重(3)

时间:2016-04-03 22:12 类别:宏观经济

  专家分析,之所以要构建以高收入人群为重点的税收管理体系,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直接税应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正向调节功能;二是相对而言高收入人群更有避税动机,税源管理风险较高。

  施正文告诉记者,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理想的情况是个税具有调节功能,让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从而缩小贫富差距。“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 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来自工薪阶层。工薪阶层个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容易,而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自资本所得、转让不动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等,收入比较分散、隐蔽,征管难度大。”施正文表示:“因此我们需要重点管理高收入人群的税源,这也符合我们增加直接税比重的目的,即发挥税收的正向调节 作用,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此外,他还表示,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注重风险管理和税源专业化管理。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不同,逃避税情况不同。“低收入人群逃避税动机 不高,而高收入人群收入高,相应税收流失也较多。由于征管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应该有重点地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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