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7%
时间:2017-06-02 15:33 类别:区域经济
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5月23日公布了一组抽样调查数据:今年一季度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2元,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从收入结构来看,经营净收入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0%,在四大类收入中贡献最大。
据悉,工资性收入方面,一季度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09元,同比增加55元,增长6.4%;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2%。北海调查队人士分析指出,一季度季节性用工量较大,甘蔗、水果、冬春蔬菜的采摘种植需要较多的务工人员。此外,扶贫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环境整治等项目实施力度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继续推进,农民工在本地就近务工机会增多,务工人数和时间相对增加。这些都是促使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原因。
经营净收入方面,一季度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16元,同比增加80元,增长4.9%;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0%。据分析,一季度北海气候适宜,农林牧渔业各特色种养行业喜获丰收,盈利保持稳增态势。2016/2017榨季糖蔗价格回升,各甘蔗种植县区蔗农增收明显;此外,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推动家庭经营收入较快增长。
财产净收入方面,一季度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9元,同比增加6元,增长46.2%;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3%。转移性收入方面,一季度北海市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43元,比上年增加41元,增长13.6%;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