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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2016年度课题征集、申报通知

时间:2016-01-17 10:08 类别:国际金融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以下称“研究院”)是接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由上海财经大学为主承担建设的高校智库,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内外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项目研究和数据分析服务的高水准、国际化的决策咨询机构。
研究院课题研究主要围绕五大任务开展:
1.以便利跨境业务为重点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以金融服务创新为手段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3.以风险管理为重点促进多层次金融市场发展;
4.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改善上海金融生态环境;
5.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作为开放协同的高校智库平台,为了更好的汇聚智力资源共同做好决策咨询研究,提升研究院的决策咨询能力,研究院拟继续向上海财大金融学院、上海财大各相关院系和研究机构、社会金融界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征集2016年研究课题。
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         课题研究范围
研究院作为上海市高校智库,旨在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内外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故研究院课题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包括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金融支持科创和实体经济发展、2016年国家重大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如何实施及相关影响、互联网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及风险监管、人民币国际化、金融负面清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如何实施等,向上海市和国家政府相关高层、金融监管部门等提供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和具体建议。
纯学术性研究课题不属于本次课题征集范围。
  •         课题申报形式
申报课题需提供所申报课题的相关信息,包括:
1.课题名称;
2.研究背景及意义;
3.研究内容;
4.研究基础(前期的相关研究成果或目前正在做的相关研究);
5.研究团队成员及相关信息;
6.课题研究时间。
  •         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要求
1、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至少3人(包括3人),由高校学者与金融机构专业人士共同组成,如有相关研究领域监管部门的领导参加为最佳。
2、课题负责人如为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学者(包括兼职教授),必须为副教授或以上(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课题成员无职称限制。
3、如课题负责人为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在金融机构担任中高层主要领导、并领导与所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上海财大金融学院兼职硕导优先考虑;(2)在金融机构工作5年或以上、具备中高级职称;(3)在金融机构从事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工作、并具有博士以上(包括博士)学位或者中高级职称。课题成员无职务及职称限制。
4、课题负责人将被聘请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         课题成果形式及所有权
获立项后的课题,需按时提交成果要报2份、中期报告1份、终期报告1份。其中,成果要报通过研究院报送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决策咨询报告。第一份成果要报需在立项后3个月内提交。
  •         课题成果所有权
课题研究成果,须经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审、按研究院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通过评审后的课题署名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课题成果由课题组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共同享有。
  •         课题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为6个月、9个月、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课题申报人可自行选择课题研究时间。
  •         课题经费:5万元整
  •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
 
希望各位老师及专家学者积极申报,请于申报截止日前依照本通知第二条“课题申报形式”内容,回复邮件到研究院行政秘书陈婕婷,邮箱:chenjieting@mail.shufe.edu.cn。
本次课题申报结果将在春节后发布。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021-65901485。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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